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转运司绿云楼记绍熙元年 南宋 · 刘德秀
 出处:全宋文卷五七一七、《成都文类》卷二八
成都漕台之右,有楼屹然,榜曰「绿云」,今使者栝苍卢公所徙建也。
楼之始,为堂于台治之前鹿园,而冠楼其上,堂曰「燕思」,而楼未名,则治平中霍公交实为之。
堂敝中葺,并楼以新,堂仍旧名,而楼曰「爽西」,则乾道初任公慥实为之。
其建置命名之义,有文湖州与可李方舟知机之记在。
其山川登览之胜,宾客燕游之适,前创尚可追见,而后葺者固在,宜无所事更矣,何徙焉?
楼之地,厥初营主管文字公廨其上,实联属台治,一嬉笑动息必闻,于理势俱弗顺,前后病之,睨莫能易。
及是朽敝甚,主管文字司马原谒于公,规徙其廨于鹿园,而以宴思、爽西者置其地,且曰:「清献赵公尝为斯堂颜篆,傥徙此,适与琴鹤堂相峙,于事宜为称」。
公默揣漕计岁入有齐限,且环一道郡十馀卒有水旱,羡补不足将不给,顾安所取赢资以事兹役?
间阅籍,得自夔漕移此时僦舟费,若他道之馈遗,总为缗二千九百有奇,皆前至不用而藏之官帑,曰:「吾于是乎有资矣」。
即两撤而新之,程工度材,毫计缕会,费不佗取,而用适足。
既成,上楼下堂,视前不侈,揆今不陋。
堂颜存旧,示不忘始;
楼面势直,名不得仍故。
四顾茂林修,蓊然环翠,则取太白锦城散花诗「飞梯绿云中」之句,易以今名,且属德秀记始末。
德秀闻能勤小物者然后能成天下之务,小之不图,大于何积?
公于一楼之费不苟取,以蠹漕计,其勤小物者欤。
又闻能审取舍废置者,然后能尽用物之智。
公储所不当用之财以适所用,其审取舍废置者欤。
若是而成天下之务,尽用物之智不难矣。
使公继自今得一行其勤小物之志,尽笼天下大计,其取舍废置,有万万于斯楼者,则其利天下岂有既耶!
是可书也。
虽然,亦有惧焉。
人之情,于物得之孔易,则视不甚惜,后之人其毋以斯楼也不病吾财而取诸无用,或者倾弗支,漏弗补,以隳公之志也夫!
其抑思此以自警也夫!
公名彦德字国华,廉正仁信人也,其为治如其为人。
楼之徙建以淳熙己酉十一月之二十五日,继手以十二月之三十日,后一岁记。
南省试策(四) 北宋 · 欧阳修
 出处:全宋文卷七三六、《欧阳文忠公集》卷七五
问:粤若姬氏,肇自邰封,佐尧而为农师,居豳成于王业。
绵绵之瓞,本仁积功;
膴膴之原,聿来胥宇。
逮文、武之景化,被岐、镐之故区,继圣嗣兴,定命攸厚。
相兹河洛之宅,求乎天地之中,涧、瀍之间,风雨所会,在《礼》也载土圭之法,于《书》也兆龟墨之祥。
逖观献卜之文,显著徙都之事。
何乃丘明作《传》,康王有酆宫之朝;
杜预垂言,平王东周之始?
岂先后之殊致,将方策之失传?
矧又奉春始谋,极谈秦地之固;
孟坚能赋,颇析西宾之问。
建邦之利,折理奚长?
谅兹俊髦,精于经传,敷言条对,勿尚猥并。
对:肇祖乎后稷,以至乎赧王,流德而深厚者,莫大乎西周
始封乎邰土,卒终于洛都,因世而相宅者,逮历乎七百。
方策之所并载,诗颂之所歌舞,可略而谈也。
若乃武王在镐,继文而有声;
周公践祚,相成而负扆。
即神皋以开壤,据涧、瀍之上游,是为洛都,以徙周邑。
然而丘明作《传》,康王有酆宫之朝;
杜预垂言,平王东周之始。
此策所以疑而问者。
得非洛之初营,周都既定,但迁九鼎,以居其中,及周德之下衰,始平王之东徙?
迹先后之可见,非方策之失传也。
夫守金城之府,据绕霤之,扼关中之形势者,彊秦之兴也,此奉春以是建策而为高皇说也。
因土圭之影,迹宗周之旧,当天下而宅中者,东汉之盛也,此孟坚之所以因赋而光武之业也。
夫圮耿徙亳,成汤非一邦而理;
在岐居镐,姬氏不共邑而兴。
世之盛衰,顾德薄厚而已,又乌称建邦之利哉?
故东西二都,皆两汉由之而兴废也。
谨对。
业未分而私立契盗卖判 南宋 · 翁甫
 出处:全宋文卷七七八六、《名公书判清明集》卷九
方文亮生三男,长彦德,次彦诚,前妻黄氏生,幼云老,妾李氏生。
彦诚已死,有男仲乙,云老年方二岁,家业尽系长男彦德主掌。
昨据彦德入状,论男仲乙非理赌博,盗卖田产。
及追到仲乙,详所供状,并考族长所画宗枝,乃知仲乙彦德之男也,实其侄也。
彦德称,曾抱养仲乙为子。
以侄为子,于理虽顺,但彦德已自立一男,名仲二仲乙亲父彦诚又无他子,岂应无故变乱宗枝,绝灭彦诚继嗣。
此皆是彦德起意并包,利取全业,指侄为儿,名不正,言不顺,此仲乙所以不伏,此非理破荡之由也。
胡元十、祝万五之徒乘间贪谋,啜诱仲乙赌博,输钱至七百馀贯,私立田契及生钱文约,今已索到白契三纸在官,验系仲乙等押字分明,仲乙固不容无罪,亦乃伯彦德有以激之。
契勘方文亮服尚未满,云老所生李氏尚存,合照淳祐七年敕令所看详到平江府师仁分法,拨田与李氏膳养,自馀田产物业,作三分均分,各自立户,庶几下合人情,上合法意,可以永远无所争竞。
所有仲乙违法典过三契,使仲乙果是彦德亲子,未有承分,则当用钱不追,业还主。
仲乙乃是彦诚之子,自有应分,若违法典卖,至自尊长觉发,而又不追钱得业,则卑幼之不肖者何所不可为,似反为不义之劝。
仲乙照条勘杖一百,追钱没官,未到人并方仲乙生钱文约,牒巡、尉司限三日追索。